秦皇岛市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入会条件与流程
第一条:入会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凡在本市投资,工商注册登记二年以上的集体、股份制、民营、独资等企业;
4、本人担任企业的法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5、本人自愿加入协会,申请填写协会会员申请表。
第二条:入会资料:
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或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人职称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随申请表须提供二寸照片2张;
3、“秦皇岛市女企业家协会会员申请表”须由申请人的主管机构或法人签署同意并盖章。
第三条:入会程序:
1、填写申请表 (秘书处领取会员申请表);
2、所提交的申请表须盖企业公章,同时附上必须提供的材料、证明复印件和照片2张;
3、申请表与各项附件提交协会秘书处;
4、秘书处专人负责登记,送常务理事会审议。至送表之日起一个月内用通讯方式或会议方式召开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5、对审批未通过者由协会秘书处发书面告知书 ;对审批通过者由协会秘书处发入会通知书、会员证。
6、会员按章程中标准交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第四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本协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
3、优先参加本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符合本协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2、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3、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4、积极参与活动的义务;
5、按时缴纳会费和符合本协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